既然裸泳无罪,那就无须强行禁止

[复制链接]
君君小丫 发表于 2008-7-9 08:01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558 4
近日,一名三亚网民发贴称,连日来他发现很多国内外游客公然在三亚著名景区——大东海裸 体游泳。同时,还有很多三亚市民以及游客出于好奇心理,到大东海猎奇。该贴发出后立刻引起广泛关注,裸 体浴场到底是该禁还是该倡一时间众说纷纭。
  
  在对此事件发表看法前,我觉得有必要先考量下自己:自己会这样做吗?能坦然允许自己的女性亲属参与吗?当我拿这样的问题审视自己的时候,我发现自己的头脑中产生了两个声音,一个是反对的声音,一个是赞成的声音。但这对于我来说似乎不算难事,因自身思想的保守而选择置身事外,并不妨碍我对事件表达自以为理性的声音。
  
  裸泳,到底触犯了谁的禁忌,以至于引起了网络上的大讨论,相关官员和法律界人士也纷纷表态——不允许不提倡,且“以后是否设立裸 体浴场要经专家论证才能做出决定”。从客观事实上看,我国法律对裸 泳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,也就是说,我国法律对此并不禁止。很显然,裸 泳刺痛的不是法律,而是存于人们头脑中的道德神经。
  
  道德对于促进人们的自律、保证社会正常秩序方面,确实有着重要的作用。但道德这东西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,以前不道德的东西现在可能是道德的,同样,现在不道德的东西将来未必就不道德。比如,在古代,女性改嫁就是不道德的,但现在似乎已经没有人再对此大惊小怪。裸 泳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,对整个社会来说到底是利是弊,应该让时间来证明,而不应该容忍所谓的管理者挥舞大棒不分青红皂白一下打死。
  
  而从现在发生的一些事情来看,所谓的管理者们是乐于这么干的。范美忠跑了,所以有了教师“禁跑令”;有人在车上不让座,于是就有了“不让座罚款”的制度规定。但这种不“疏”只“堵”的办法,除了可以作为笑谈之外,对改变事情现状不会产生任何的作用。裸 泳在国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,他们的做法是设立隔离,并加强巡警。这样一来,愿意参与的,不禁止不阻挠;不愿意参与、对此有看法的自然可以去大众浴场,互不干扰,各享所需。
  
  所以说,对于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东西,我们应该有最起码的容忍气度!存在即合理,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。只要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新兴事物,不管你的大棒有多么大的威力,都不妨碍它们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展示顽强的生命力。所以,道德的事情就让道德去审判让时间去证明,没有必要非得将一切不合现存道德的东西一棒打死。
  
  不过我得承认,让中国的管理者和部分民众立刻接受这个观点有一定难度。看不顺眼就大棒打死的管理思路,现在还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。鲁迅所说的“看见胳膊就想到大腿,看到大腿就想到裸 体,看到裸 体就想到生殖器”的劣根性和自家东西岂容他人染指的观念,让国人对她人的裸露充满期待,却对自家人的裸露有着深深的恐惧,生怕一捂不好就被他人意淫。虽然我知道这种观念一时半会儿不可能彻底扭转,却也希望国人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,能潇洒的说:什么?裸 泳?关我鸟事,我出来打酱油的。我相信那时候,禁与不禁才不再是一个关乎立场的大问题。
全部回复(4)
前天跟拌蛋、购物高手去新溪拿鱼网看到几个小鬼光着屁股在那游,我撑着伞就转身背对他们! 哈,晕啊!
2008-7-9 08:44:29
本人觉得中国近10年内肯定不会发展到裸泳的地步。
才不信哪个哥们可以大叫:“今天带老婆去裸泳!”#heng#
2008-7-9 11:16:25
裸泳?
小孩还说得过去,至于大人,在自己家的游泳池里倒有可能...
按照中国人的思想,我觉得,楼上的说法,很有可能...
2008-7-9 12:15:44
小时候 经常
2008-7-9 12:23:26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会员注册
快速
回复
返回
列表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