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图片来自网络,与本文无关) 7月7日,雁荡公路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电话举报,在国道104线1802K+450M右侧,有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撞坏防撞护栏板。执法人员立即赶至现场进行调查取证。
经查,一辆牌号为浙C的轻型厢式货车因疲劳驾驶,加之速度过快,致使车辆撞向路侧防撞护栏板,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。事故造成防撞护栏板2块、防撞护栏托架3块、防撞护栏端头1个、防撞护栏柱1根等公路附属设施损坏。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,依据《公路法》相关规定和浙江省公路路产损失赔(补)偿标准要求当事人实施赔偿,车主按规定进行了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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