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借一回公共自行车 竟被莫名“扣”1400元

[复制链接]
周末喜哈哈 发表于 2014-6-20 15:21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388 2
有市民发微博称,自己在市区用过一次公共自行车后,市民卡里竟被扣1400元。昨天,记者从鹿城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了解到,如此高额的借车费是由于该用户借车后2个多月才还车造成的。目前,这名市民延期还车的原因还在了解中,工作人员表示会在核实后处理。0 p- `# B( a/ b: e9 a9 f
  一天最高计费20元,未还车会自动累计& F' N6 [( h" w: W9 s) }
  前天,网友“阿嘉西”发微博称,骑一次车扣费1400元,花的钱够买10辆车了。昨天上午,这名网友又发微博称,公共自行车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说明了情况,异常扣费可能是由于还车未成功或是设备故障导致的,目前是已还车的状态,可以酌情考虑免去扣除的费用。8 l  P/ A, n7 U$ F% C
  鹿城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,查询系统显示,该用户3月份借车,5月份才还车。由于公共自行车是按小时计费,一天最高计费20元,在未还车的时间内,市民卡会自动累计金额,最终导致费用为1400元。“市民卡与所借车辆是相对应的,用户刷卡借车后系统开始计时,到该车辆成功归还时,系统才会显示完成一次借车记录并进行结算,使用期间的费用累计是没有上限的。”工作人员解释道。; ^+ V5 ~# Q4 @5 L7 ]
  记者电话联系当事的市民卡用户李女士,李女士称,自己的市民卡是借给他人使用的,她对情况并不是很了解,并称自行车已还,不愿多提及此事。公共自行车中心工作人员介绍,由于这名市民不能讲清公共自行车使用的具体情况,所以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后再处理。8 {% l& B1 ]0 ^- W; I
  市民使用公共自行车要注意3种情况
  鹿城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主任谢金建介绍,像这样还车延误导致扣费1400元只是一起极个别的事件,市民只要按照还车刷卡这样的正常程序操作,就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。市民在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过程中,要注意以下事项:
  1、公共自行车系统也支持无卡还车,也就是说,市民即使没有市民卡或者非本人操作,也可以还车。系统在多次提示“请您还车刷卡”后仍未刷卡时,会自动上锁,完成还车过程。
  2、市民在还车后最好等待一两分钟,确认操作成功后再离开,确认自行车已经被锁。如果公共自行车还没锁住,又被他人再次使用,就可能造成自行车遗失。市民可以到自动查询机上查看自己使用公共自行车的情况,若发现自己遇到跟这名微博网友类似的情况时,应尽快办理报失手续,这样就可以避免每天20元的使用费累计。6 K/ V/ Y  t+ N  ]
  3、当市民卡电子钱包内的存款数少于20元时,将无法借车。如果市民卡一直处于欠费的状态,用户将不能使用与电子钱包相关的公交刷卡、加油刷卡等功能,甚至不能在图书馆办理借书手续。对于故意扣留公共自行车或恶意不还车的行为,工作人员一经发现,会把使用“霸王车”的用户列入系统黑名单,这类用户将不能再使用或开通公共自行车功能。4 O/ o& M; B) g  |* g
  该市民可以向朋友追索损失, h+ x) D! z: C# R: b
  市民通过市民卡或其他卡作出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行为,就是表示接受鹿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一方的合同邀约内容,与鹿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成立了租用自行车合同关系。
  本案中,该市民租用自行车,就应该按照鹿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公布计费方式支付租用费,不管2个月租用费是否可以购买好几辆此种自行车,这是你情我愿的事。若该市民所租用自行车确实已归还,由于系统原因造成时间长达2月没有归还的,应按照实际租用时间来计付租用费,系统原因造成的部分,无需承担责任。
  该市民称市民卡是借给其朋友用的,但通过其市民卡与鹿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形成租用合同关系,根据合同相对性,鹿城区公共自行车管理办公室只能要求该市民承担合同责任。至于该市民损失是由于其朋友造成的,该市民可以向其朋友追索
083743pb48nook4e44u8pm.jpg
全部回复(2)
2014-6-20 19:42:40
夸张啊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2014-6-22 11:59:38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会员注册
快速
回复
返回
列表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