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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醉酒驾驶的当事人将被刑事拘留,其8岁的儿子无人照管,这可怎么办?负责此案的大荆交警中队中队长李仁清与敬老院负责人联系,由交警捐款出资,委托大荆镇关怀敬老院的阿姨暂时照顾孩子,直到当事人从看守所出来。
5月27日13时左右,44岁的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,从大荆镇珠山村开往屿后村,当他经过西下村路段时,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。交警在杨某身上闻到了很浓的酒味,便将他带到路边进行呼气酒精检测。
经检测,杨某酒精含量为151mg/100ml,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杨某也承认自己刚喝了白酒。民警又带杨某去医院抽取血液化验。当天下午,民警对杨某进行询问,得知杨某有一个8岁的儿子,现独自在珠山村暂住房里。杨某是云南人,在大荆没有其他亲属和老乡。他与妻子离婚多年了,一人带着儿子在大荆镇某铸造厂务工,儿子平时如果不上学就留在出租房里看电视。
“按照法律规定,杨某将被判1—6个月的拘役。”交警说,如果把杨某送进看守所,他8岁的儿子就没有人照顾了,这下难住了他们。后交警来到大荆镇珠山村,找到小杨,把他带到大荆交警中队。
李仁清决定,给孩子捐点钱,送他去交警队附近的大荆镇关怀敬老院,由敬老院的阿姨帮忙照顾。当下,交警、协警纷纷捐款,你捐200元,我捐100元,很快凑了3700元,作为小杨的生活费。这样杨某也放心去了看守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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