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5日零时23分,一辆红色起亚轿车在104国道大荆镇白箬岙立交桥上逆行撞上迎面驶来的黑色大众轿车,两车车头受损严重,幸亏无人员受伤。经酒精检测,起亚轿车驾驶员郑某系醉驾,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。
事发后,交警在现场看到,两车4个气囊全部弹出受损严重。
经核实,郑某今年31岁,是黄华人。交警对郑某进行了酒精检测,结果为165mg/100ml,为醉驾标准的两倍多。
据郑某交代,4月14日晚上,他和一帮朋友在雁荡山某KTV唱歌。其间,六七个人喝下5箱啤酒,4月15日零时许,朋友让郑某送他去大荆,郑某就驾驶轿车往大荆镇方向行驶。零时23分许,郑某途经事发路段时车辆发生碰撞。郑某说:“我酒喝多了,加上路况不熟悉,从雁荡山出来直接拐进对方的车道上去了。”
交警介绍,事发路段为双向四个车道,郑某逆向行驶,完全是酒后意识模糊造成的。
因郑某属醉酒驾驶,郑某的车辆和对方轿车的损失,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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