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雨夜阑珊 于 2014-3-11 17:25 编辑
放了吧,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抓来买卖是犯法的,不要为区区200块钱触犯法律啊,小心警察叔叔找上门。
图为昨天下午民警给被“笼困”的雀鹰喂水。(记者 刘循长 摄) 威海新闻网讯(记者 刘循长 通讯员 李鹏生)6月13日上午,一名贩卖雀鹰的男子见到民警后“金蝉脱壳”,乳山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民警将被困笼中的3只雀鹰解救。 当天上午,乳山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,市区黄山路市场有人在贩卖3只用铁丝笼豢养的野鸟。民警联合乳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,在黄山路市场西首,发现3只野鸟正在一只铁丝笼内进食。这3只鸟体长均为30多厘米,行动敏捷,相貌凶猛,而鸟的“主人”却不见踪影,民警询问四周人员得知,这3只鸟是有人带到市场贩卖的,贩鸟人远远见到警察后悄悄溜走了。为此,民警现场拍照取证后,将3只鸟带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。 据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介绍,被解救的野生鸟是雀鹰,又名“鹞子”,属小型猛禽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在我国主要分布在西部省份和东北地区,冬季南迁至黄河以南等区域,在山东半岛很难发现此种鸟类。此次查获的这3只雀鹰尚未发育成熟,属于幼鹰,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决定将这3只雀鹰饲养观察一段时间,待其具备自我生存能力之后,再放归大自然。目前警方正在追查贩卖雀鹰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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