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,大荆镇发生两起追尾的交通事故,一起是农用车紧急制动,中巴车撞上车尾;另一起是农用车紧急制动,摩托车钻进车底。两起事故造成3人受伤。两起事故都是因后车跟车太近,未保持安全距离,造成突发情况下追尾。
12月4日11时50分许,阮某驾驶农用车从台州路桥开往大荆,车子经过大荆镇荆南村路段时,路口驶出一辆黑色轿车,阮某为避让紧急刹车。突然,车后“砰”的一声响,阮某从后视镜看到,车子被一辆中巴车追尾了。由于中巴车猛烈撞击,车上2名乘客受伤,中巴车挡风玻璃破碎,车头严重受损。
当日15时左右,大荆镇环城西路又发生了一起追尾的交通事故,一辆农用车遇情况紧急刹车,紧跟其后的一辆二轮摩托车猝不及防,钻进了农用车的底部,驾驶员脸部受伤。农用车驾驶员和附近商户一起将伤者送往医院,并报了案。
交警到达现场后看到,二轮摩托车前半部分已经完全变形,地面散落摩托车的碎片,摩托车牢牢卡在农用车的底部拉不出来。
农用车驾驶员黄某是大荆镇双峰人,现年57岁。伤者刘女士是大荆镇水涨人,现年37岁。
据了解,黄某驾驶农用车从双峰开往大荆镇上,经过大荆镇环城西路石门路段,路口突然横穿出来一辆自行车,黄某立即紧急刹车停了下来。这时,车后“轰”的一声响,黄某连忙下车察看,只见一辆摩托车钻进了车底,骑车的人满脸是血,黄某马上将伤者抱起,附近一个店老板开车将伤者送到医院。
经医生诊断,刘女士额头皮外伤,缝了12针,1颗门牙掉落,3颗牙齿松动,身体其它部位无大碍。
目前,两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交警介绍,两次事故都是由于跟车过近造成的,责任完全在后方的驾驶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,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。(记者 程遥 通讯员 陈本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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