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荆多名干部 因村换届期间擅离职守被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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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南雨√ 发表于 2013-11-13 16:29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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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正值关键时期,乐清部分干部却擅离职守、外出旅游,近日,乐清市委依纪对大荆镇人大主席廖某等4名干部作出责令辞职等处理,并于媒体公开曝光处理结果。记者昨天从温州市换届办获悉,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中因履职不到位、违反换届期间工作纪律被责令辞职的,在本轮换届中属首例。
  10月25日,有群众短信举报反映,大荆镇个别干部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擅自外出旅游。乐清市纪委接到举报后,立即会同乐清市委组织部展开调查。经查实,10月15日至10月20日,大荆镇人大代表陈某、马某两人牵头组织该镇11名党员干部赴青岛、大连旅游。其中大荆镇人大主席廖某,乐清市人大农经委副主任周某,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李某,大荆镇城建办副主任、三官庙村驻村干部董某等4名公职人员外出前没有履行请假手续。董某甚至为办私事,中途从大连折往成都,直至24日返回乐清,没有参加21日三官庙村党支部换届选举。
  顶风违纪,有报必查、露头就打!本月8日,乐清市委就此事作出严肃处理:责令廖某辞去大荆镇人大主席职务;给予董某党内警告处分,责成大荆镇党委免去其城建办副主任职务;给予李某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处理;给予周某诫勉谈话。同时,责成大荆镇党委、政府就干部管理和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作出整改。
  据了解,就在这11人外出旅游的4天前,乐清市曾向各镇、街道发出通知,明确规定村级组织换届期间,各镇、街道全体机关干部一律取消年休假以及外出公务、参观考察和培训学习,并从严控制事假;擅自离岗的,视情况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党、政纪处分。
  对此次旅游是否和“贿选”有关,乐清市纪委表示,从目前查清的事实看,不存在贿选行为。不过,此次旅行费用人均4200元,除了各参与者每人支付2000元,剩余部分由陈某、马某两位组织者代出,而陈某、马某均为企业人员。受他人邀请外出旅游,已违反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。
  眼下,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已在温州各地全面推开,换届过程整体平稳有序。各地对村级换届违法违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,目前共已查处曝光贿选、破坏选举秩序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余起,行政拘留10人。

全部回复(5)
本帖最后由 8023 于 2013-11-13 17:05 编辑

哈哈  潇洒完了 回来接受处理
2013-11-13 17:02:36
越严越好 从重处罚
2013-11-13 21:28:29
这么严重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2013-11-13 21:45:38
原来有人举报
2013-11-13 22:10:12 来自手机
此次旅行费用人均4200元/???哇   便宜啊   现在出去吃个饭 就要几000了住个宾馆也要上000了他们是怎么用的这样的省啊
2013-11-14 08:05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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