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聚大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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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聊透頂。 发表于 2013-11-4 21:50 !!!!!!!!!!!!!!!
F—22猛禽战斗机 发表于 2013-11-5 12:48 典型的傻逼一个(不是我没有同情心,你们觉得24岁的人会走失吗?!)
寶貝-愛美麗〢 发表于 2013-11-5 20:16 你才傻逼 麻烦看清楚字 在留言好吗? 他说的是 不告而别 也就是说 离家出走 不是走失 好吗?
dingzx123 发表于 2013-11-5 17:48 我小学同学.....走失???不可能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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