漂流时坠河身亡 未做任何保护措施

[复制链接]
江南雨√ 发表于 2013-7-22 11:35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083 4

又是一起漂流中发生的悲剧。

昨天,宁波余姚鹿亭乡云河漂流,一名江苏游客在漂流过程中不幸身亡。

目前,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所属。

目击村民

现场工作人员不会游泳

云河漂流位于余姚市四明山区的鹿亭乡晓云村,2007年开业。

事情发生在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,据当地村民说,出事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男性游客,从江苏跟团来这里漂流。

晓云村村民储先生目睹了事发经过:

水其实不大,没有其他漂流地方的水那么急。当时这个江苏来的旅游团大概30多号人一起准备下水,这名出事的男子也在其中。

船快漂出村子的时候就出事了。出事的地方是整段漂流中水流最急的一个坡,不知道怎么回事,他就翻船了,人掉到水里,一直挣扎。

我看到人上来的时候,附近并没有救生衣,那名男子似乎也没有戴安全帽。后来送到乡卫生院去抢救,又送到余姚第一人民医院,听说还是没能救过来……

据村民说,事发地点正好有景区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管理,但是这名工作人员“不会游泳”,一看到人掉到水里了,就叫来其他工作人员,这才把人救起来。

景区负责人

我们有过错有漏洞

随即,记者联系上了云河漂流的负责人褚老板。

褚老板告诉记者,出事的这名男子姓王,27岁,跟妻子一起跟团来漂流,家里还有一个6个月大的女儿:

当时正好是漂流的人最多的时候,这个团30多个人一起按次下的水。我父亲负责检票,看到王姓男子准备直接下水,就劝阻他等一等。因为人多,所以救生衣安全帽要等一等,我们要求他一定要穿着救生衣、戴上安全帽下水。但是他没听我们,就跟老婆一起下水了。

他和妻子两人一起乘坐的皮筏到了水流最急的那一段,就出事了。

我听现场管理的工作人员说,当时皮筏因为水流的原因有些颠簸,他没有坐稳,一下子就翻了船,栽进了水里。

事发现场的水深大概有3米左右,现场管理的工作人员并不是不会游泳,而是因为没有那么强烈的急救意识,同时因为年纪也有五六十岁了,所以选择了打电话通知负责人赶到现场。我们几个人到了之后就下水去摸人,摸上来之后做了急救,后来就送去医院了。

褚老板表示,他们也的确存在过错的地方,比如“没有坚持到底,让他们一定做好安全措施再下水。”另外在管理人员的急救意识等方面存在问题。

“目前,相关家属正在赶来,而死者的妻子我也已经做好了安抚工作。”褚老板说,漂流开了这么多年,除了游客偶有擦伤等小事情,基本上没有出过问题。

当地政府

正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

在记者进行采访的时候,云河漂流景区所处的鹿亭乡政府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,表示已经了解了相关情况,并正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,今天相关部门也会介入调查,在事故原因调查清楚之后,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。

鹿亭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已经了解了相关情况,并正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,今天相关部门也会介入进行调查。


全部回复(4)

救生衣被铁桥钩住无法脱身 瓯海女子在青田漂流不幸溺亡

在丽水市青田县滩坑水库下游,瓯海一名女驴友梅某(化名)前天在漂流时不幸遇险溺亡。目前有关情况,青田警方还在调查中。
梅某的同伴介绍,梅某今年40多岁,家住瓯海区,已婚已育。包括梅某在内,他们这一行有10来人,是通过网上召集的。前天下午,他们在滩坑水库下游进行漂流活动。当橡皮艇漂到一座铁桥边时,因为水流湍急,橡皮艇翻船,包括梅某等5人落水。不幸的是,梅某落水后,救生衣被铁桥钩住,一时无法从水中脱身,当时桥洞下的河水十分湍急。梅某同伴说,梅某被救起后,经过抢救发现已经溺亡。落水时,梅某戴着头盔、穿着救生衣,做了一些保护措施。
梅某发生意外后,青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,梅某的同伴接受了警方询问;梅某家属也赶赴现场处理后事。经了解,梅某这几年经常参加户外活动,在今年5月份,还参加过一支户外队伍的瀑降(从瀑布的顶端扔下绳索,顺瀑而降寻找下脚点的一种探险方式)。
曾多次组织滩坑漂流的一支户外救援队负责人透露,滩坑水库是我省第二大人工湖,水电站放水时,下游水流会变得很湍急,水位快速上升。附近村庄都会响起警报,提醒下游村民注意安全。而对于这些爱冒险的驴友们来说,这成为漂流的好时机。近几年来,我市每年都会有几十支队伍前往滩坑漂流。但在这段十几公里长的漂流河道,其中有5处水流最为湍急,梅某出事地点也是其中一处。
对于事故原因的分析,有关人士表示,这支临时组建的户外队伍,对地形不熟悉,本来可以避开梅某出事地点来漂流。如果漂流者水性一般、户外经验不够,在湍急水流中没能及时获救,都容易造成意外发生。
2013-7-22 11:48:50
好可怕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2013-7-22 12:01:06
漂流还是要穿救生衣的。
2013-7-22 14:55:41
悲剧了
2013-7-22 22:16:04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会员注册
快速
回复
返回
列表
返回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