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一直喜欢阳光快餐的菜,价格实惠又好吃。自从几天前在那里吃饭和老板娘吵了之后,就再也不想去去了。老板娘就为了一元钱和我吵。我吃饭时候点了两个素菜,吃了一碗饭,总共9元。老板娘没有找我,直接去跑收银台去了。我以为她没有零钱,去拿了,直到我吃完饭她都不过来。我意识到老板娘是想赖账。我就去收银台找她,结果她矢口否认,说放在吃饭的桌子上面,什么?放在桌子上面我会看不见,还要拿你的,我会吃你的便宜。她老公也在场,说到没有给钱要给他的。她只好给我了。结果她还气急败坏的说,以后不用来吃饭,你这样子的人。我才不要来吃饭呢!以后免费吃饭都不来。贪小便宜的妇女,还老板娘,伤不起!长的就是一副奸商样子。阳光快餐不阳光,以后再也不想去了。虽然她最后给我找了一元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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