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17日23时30分许,乐清市大荆镇湖雾社区的王某,酒后驾驶浙J牌照的小型普通汽车赶到七公里外的大荆集镇上买夜宵,被正在荆水大道路段设卡的交警查获。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王某酒精含量为71mg/100ml,属于酒后驾驶。
王某 现年32岁,大荆镇湖雾社区里湖村人。王某称,自己是为了帮妻子买夜宵才酒驾的。
据王某交代,当天晚上他喝下了3瓶啤酒,就躺在床上看电视,晚上11时左右,妻子阿娟说肚子饿,要求他去湖雾街上买碗炒年糕,他就驾驶车子出门了。来到湖雾街上,看看几家小炒店早已关门打烊。由于买糕心切,就驾驶车子往七公里外的大荆镇上开,车子经过荆水大道路段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,他犹豫一下,踩了下刹车,被交警看到了。
“交警围了过来,让我吹气检测,检测结果为71mg/100ml。当交警告诉我酒精含量超过80mg/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时,我吓懵了。”王某说,还好,就差9毫克就要坐牢了。
当晚,王某被带到交警队,处以罚款2000元,暂扣驾驶证6个月,记12分。王某还将面临驾驶证科目一重新考试。(通讯员 陈本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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