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护有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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桔子 发表于 2008-3-31 16:4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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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夫妻闹离婚,争要孩子的监护权。
在法庭上,妻子申述到:“孩子是我生的,就享有监护权。”法官同情的点点头。
丈夫不甘示弱地说:“法官先生,请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吧,如果我向自动贩卖机投进一个硬币,随后滚出一听可乐。”
“您说,这听可乐属于我还是属于这台贩卖机?”
最后的结果是:丈夫获得了孩子的监护权。
全部回复(1)
不觉得好笑。。。
凭这个去判断孩子的抚养权,只能说这法官根本太可笑,太无能。。。
更是对一类人的讥讽。。。
2008-3-31 18:43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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