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个小时左右时间里,连续四人被毒镖射中,其中一名17岁的小伙因伤情严重不治身亡。
昨日,用毒镖随意射杀路人的龙游男子陈某因故意杀人罪,被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法院同时判处陈某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。
17岁的小伟是龙游城区一名理发师。去年6月5日晚上11点,与女友阿敏吃完夜宵后,他独自步行往住处走。阿敏再见到小伟时,小伟已经躺在重症监护室(2012年6月27日死亡)。
小伟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后的几分钟,在小伟受伤的附近路段,先后有其他三人被飞镖射中,所幸抢救及时,三人无生命危险。2012年6月8日,陈某被警方抓获,警方从其住处查获了射击用的弩和带毒的飞镖。在证据面前,陈某承认,包括小伟在内的四人,都是中了他的毒镖。
43岁的陈某是龙游人,早在2004和2009年,分别因寻衅滋事和盗窃罪被判刑。去年6月5日晚,陈某和朋友一起吃饭、唱歌,晚上10点多准备回家,经过龙游大酒店门口时被两三个小年轻打了一顿,心里很恼火,想到自己和老婆离了婚、小孩小、父母年纪又大,自己生意亏本……一连串不顺的事情,让陈某觉得自己的人生糟透了,他产生了用弩和毒狗用的毒镖打人的想法。
晚上10点多,陈某沿着龙游太平西路北面人行道由西向东行走,寻找目标。走到龙游移动公司附近时,看见一人正站在太平路北边,便朝那人后背打了一枪,然后在夜色和绿化带的掩护下溜走,被射中的人就是小伟。之后,陈某又用弩连续射击了其他三人,然后回家睡觉去了。
被陈某打中毒镖的四人均在三十秒左右出现无法站立,呼吸困难等现象,随后进入昏迷状态。经过化验,毒镖上浸染了一种名为琥珀胆碱的药物,这是一种去极化型肌松药(骨骼肌松弛药),一分钟内即出现肌松作用,让人呼吸困难,引起病人窒息,经常被不法分子用于毒狗。
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为泄愤而使用弩和毒镖随意射击他人,致一人死亡、一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鉴于陈某犯罪后果极其严重,又是累犯,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,应从重处罚。 来源:浙江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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