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嗜酒成性的幼儿园保安,在大荆镇西下村路段,两次酒驾被查,一次醉酒驾驶被判刑2个月,这次,他又酒驾被抓,被行政拘留12天。
12月6日中午,大荆交警中队在大荆镇西下村路段开展查酒驾行动,12时40分许,执勤交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从镇安往大荆集镇方向驶来,摩托车驾驶员在发现交警查车后,立即减速,意图掉头,交警觉得此人形迹可疑,立即上前将车拦停,在检查其证件时,该驾驶员只出具了行驶证,称其驾驶证忘在了家里,说话时口中散发着酒气,交警随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为37mg/100ml,属于酒后驾车。
交警查询其信息时,发现该男子姓李,其驾驶证已在去年7月份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。
原来,李某在去年的7月28日,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大荆镇西下村路段被交警查获,他的酒精含量为148mg/100ml,已达醉酒驾驶标准,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,罚金2000元。公安机关吊销了李某的驾驶证,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李某,41岁,是大荆镇某幼儿园保安。12月6日中午,李某在家喝下1瓶多的啤酒,准备休息。12时30分左右,接到幼儿园园长的电话,要求李某到单位来一下。他就驾驶二轮摩托车往单位赶,车子经过西下村路段时,被交警拦了下来。
当晚,李某因吊证期间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2日,罚款2400元的处罚。(记者 程遥 通讯员 陈本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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