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岁大荆女孩醉死温岭宾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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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zzc6330 发表于 2009-11-12 20:51:1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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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岁大荆女孩小金醉死温岭一宾馆。小金的父亲金昌达对记者说,女儿的死他怀疑与女儿朋友“照顾不力”有关,他将向法院起诉,状告当晚把女儿喊出去的朋友及住宿的宾馆,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  现年50岁的金昌达是乐清市大荆溪头村人,与妻子两人在嘉兴务工。小金今年23岁,在温岭一家手机店上班。
  9月16日晚9时多,小金接到与她认识近一年的四川籍小姐妹的电话,约她到当地一酒吧玩。小金去了酒吧后,小姐妹又喊来了几个朋友一起喝酒,共喝了两瓶洋酒,两扎啤酒。
  次日凌晨,小金喝醉了,小姐妹便和其中一名朋友一起,带着小金去了温岭市区一家宾馆。等他们第二天早上醒来,小金已经没气了。
  9月17日上午,接到通知的小金妈妈赶到宾馆时,小金已被送到殡仪馆去了。小金妈妈看到了宾馆的监控录像:“小金被女孩和男孩一起架着走,到了电梯里,小金靠在电梯墙壁上,电梯门一开,小金已经直挺挺朝天倒地……”金昌达说,小金在电梯摔的那一下,是致命的,因为耽误了救治,才导致女儿死亡。
  经初步鉴定,小金体内酒精含量已超出了规定的醉酒标准线;而小金硬膜下血肿,可能死于颅内损伤。
  有关律师认为,如果能查证朋友确实没有恶意劝酒,小金是具有民事责任的人,应对自己喝醉有一定的预见性,小金本人应负主要责任。但朋友在小金喝醉后,应该扶她回家或送医院,他们没采取措施,所以,小金的死亡与她朋友有一定的关系,朋友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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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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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部回复(78)
今天是38节
安息吧
2012-3-8 20:32:22
作孽哦
2012-3-8 15:35:53
荆水女人 发表于 2012-3-7 10:19
支持下这句~

是的 是的
同支持
2012-3-8 08:23:52
吓人
2012-3-7 23:21:35
a_tian 发表于 2012-2-28 15:21
这种情况,朋友当然要负一定责任的。即使是没有摔倒,他们对小金的死也有责任。

支持下这句~
2012-3-7 10:19:46
悲剧啊。。。
2012-3-7 00:06:18 来自手机
女孩何苦为女孩
2012-3-6 23:14:30
不自爱的表现!!
2012-3-6 14:57:31
A   可惜了
女生啊女生
2012-3-5 13:55:19
ZKW
无语了,
2012-3-1 14:16:06 来自手机
唉,还是少喝点的好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11
2012-2-28 17:35:53
惨,怜,恨,无奈
2012-2-28 17:00:03
这种情况,朋友当然要负一定责任的。即使是没有摔倒,他们对小金的死也有责任。
2012-2-28 15:21:43
一朵花提前凋谢了
2012-2-28 13:26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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