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法院首次对“强奸”男性者追究刑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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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无聊透頂。 的帖子

我说了  要女的  不要男的
2011-1-8 16:50:21
金太阳 发表于 2011-1-8 11:57
这世道,被女的强奸也就算了。被男的强奸。
不奸回来这辈子还有什么好活头。真是生气

你要干吗  
2011-1-8 18:09:31
路过··
2011-1-8 18:48:51
第一次听说
2011-1-8 20:39:44
好噁心·
2011-1-9 18:32:24
回复 zyj325615 的帖子

可是这会,我贱女人没看到,贱男人看到了
2011-1-10 12:33:44
2011-1-10 20:47:18
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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